【必备】劳动合同合集7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 篇1一、劳动就业合同与大学生就业
劳动就业合同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实现大学生劳动权利的法律形式。
大学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明确化,以此来防止用人单位的不当解雇,违反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另外,当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就业劳动合同就是大学生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证据。
二、目前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出现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签合同时出现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以下是笔者总结的大学生在签合同时经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一)错误地认为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经笔者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毕业生认为,有就业协议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了,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就业协议是指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派遣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工种劳动的依据。也就是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
另外,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同,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受该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该毕业生,列入就业方案并纳入就业情况统计,它不涉及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
而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更为明确。因此,毕业生只有弄明白这两个合同的含义,才能更好地通过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越过就业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就业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广泛。
因此,很多毕业生就认为不用签就业协议而直接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专家认为,直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
首先,就业协议需要经过学校签证,这有助于学校做好就业促进工作。毕业后,学校可以根据就业协议书把学生的档案直接寄给用人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减少了周转的时间,提高了新单位办理手续的效率。
其次,劳动合同只规范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行为,假如有一方在毕业前反悔,另一方将无法利用就业协议的一些特别政策保护自己。比如,就业协议上往往有违约金规定,违反协议者应支付违约金,而劳动合同必须根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对违约金的设立局限性很大,根本无法像就业协议一样广泛保护。
(三)对自己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不了解“就业压力大”,是当代大学生找工作所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因此,有些大学生在被招聘单位录用后,就急于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生怕“煮熟的鸭子又飞了”,认为签了劳动合同,自己的工作就会有保障,就会万无一失。而用人单位此时往往会利用大学生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脚,企图签订对企业有利的“一边倒合同”,使合同里的内容偏向于用人单位这一方。
(四)大学生对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条款敢怒不敢言大学的普及,让很多学子走进了大学的殿堂,但同时,也也让更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题,而这给一些企业提供了利用廉价劳动力的机会,他们利用自己在招聘时的诸多优势,随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条款”,使一些毕业生签订一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
例如,有的规定毕业生的试用期长达12个月,有的规定毕业生不得恋爱结婚,甚至还出现了“生死合同”。而现实是,一些大学生为了保住自己求之不易得来的工作,不得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合理的劳动合同。被社会称之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竟不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实在是一个值得社会深思的问题。
(五)签订合同时出现的自身诚信问题这里的诚信问题主要指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的违约现象。因为现在找工作提倡双向选择,自由择业。
有的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同时选择几家单位,但最先同意接受并要求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不一定是毕业生心目中的理想单位。于是,个别毕业生为了保底,就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遇到比原单位好的企业,就毁约,另谋高就。然而,还有一部分毕业生在与单位签协议的同时,就做好了违约的心理准备。因为毕业生的违约,导致现在一些企业不喜欢招聘应届毕业生。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加强对劳动者就业的权益保护,这对大学生就业无疑是有利的。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内的试用期期限、工资待遇做出明确的规定,并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法定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这将有力遏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和压缩劳动合同期限的行为,遏止用人单位把大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强制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加大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违法责任,这必将大大提高大学生就业的签约率和就业质量;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聘使用劳动者时必须如实告知劳动工作岗位相关情况,这有利于大学毕业生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等。
但《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不仅仅限于对用工单位用工行为的规范,它还影响到就业市场规范的建设、教育主管部门管理方式的改变和学校教育观念及课程设置的转变。它将会促进大学生就业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大学生就业是否得到保障,对大学生自身而言已经成为她们踏入社会的第一个重要的步伐,也是家长们的心头所烦躁的问题。只有很好的对待就业与合同保障的问题,才能解决劳动合同的有效规范。
劳动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劳务服务,经 ……此处隐藏9853个字……密、竞业限制及培训服务期协商约定条款
1、乙方应严守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签订的《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违反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乙方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
系的同类公司中从事或兼职其它岗位,否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接受甲方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另行签定《培训/教育协议》确定服务期、违约赔偿等相关条款,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 离职
1、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
1)向甲方指定的人员交接工作,按甲方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有关的离职手续,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2)完好归还正在使用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3)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和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包括向甲方返还未履行服务期的培训费;
4)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
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职,也不得自办企业从事与甲方商业或技术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5)乙方要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通知甲方,如不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离职的或矿工3天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2、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 及时为乙方办理退工和档案转移手续,开具解除或终止证明书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但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内容履行;没有明确约定的但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不辞而别、下落不明、未履行离职义务,或者未履行其他相关特别约定,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延迟办理乙方离职相关手续的,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承认其负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离职,应按照甲方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但并不限于下述损失:
1)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中未履行完成的部分;
2)甲方临时安排在职替代人员的加班费和额外管理费;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其它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双方任一方有不服仲裁结果的,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需双方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到甲方报到。
3、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经充分了解甲方的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的内容,确认甲方的规章制度对双方都有约束作用,并承诺自觉遵守。
4、乙方确认本合同所列其联系方式、地址、邮箱真实、有效,如有变化乙方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页乙方所列的联系地址、邮箱寄送相关文件视为送达乙方有效。
5、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补充,构成双方就本文所述事宜所达成的最终和完整的协议,并取代先前所有的口头或书面的声明和协议 (如有的话)。本合同之修订、变更或补充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附件构成了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6、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7、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甲方 ( 盖章) :乙方 ( 签字 ):
法定代表人: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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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篇7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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