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场管理制度 篇1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场的管理,实施年度计划,顺利完成各项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根据场班子的年度经营方针、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场年度经营计划。
2、拟定本场经营投资方案;拟定本场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本场的基本管理制度及管理规章。
3、组织开展经营活动,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各科室对重大的经营活动需报场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4、根据场班子制订和完善管理制度办法、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本场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加强督促,组织实施,落实到人。
5、审定科室制定的年度和月度计划。包括人力资源计划、生产计划、销售计划、费用预算等。
6、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7、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员工如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损害本场利益和形象的行为要及时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8、加强环境保护,培育“三品”,为社会作贡献。
农场管理制度 篇2为加强本场行政事务管理,理顺本场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负责制订本场办公事务和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制度、程序及标准。
2、负责本场的办公用品和设备网络的管理。
3、负责本场工作计划、工作任务的督办。
4、负责本场管理文件的管理和实施。
5、负责本场班子办公会议、工作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及协调。
6、负责本场档案、对外发文、印章管理、机要文件和保密工作。
7、负责本场日常公文处理及建设项目档案和各类文件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本场重要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写、传递和开发利用。
9、负责本场办公场所的秩序、卫生、绿化、生产安全及车辆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本场行政接待、对外联络和外事工作。
农场管理制度 篇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森林资源:包括林地以及林区内野生植物和动物。林地:包括郁闭度0.3以上的乔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国家规定的宜林地。
第二条除退耕还林地以外,农场所有森林资源归农场集体所有,各大队负责辖区内林分管理。不论个人和集体所有营林活动一律由生产经营部规划设计,并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报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取材。
第三条建立林业基金制度。间伐和主伐木材价值的70%上缴农场做为造林、营林专用基金,30%归林地单位护林费用。
第四条生产经营部督导各大队做好林业工作,负责组织森林资源清查、资源档案建立等,掌握资源变化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林业经营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行。
第二章植树造林
第五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积极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开展植树活动和完成农场下达的各项造林任务。
第六条农场鼓励单位和个人植树造林,所育林分由单位和个人经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第七条各单位自己组织力量,负责其辖区内四旁绿化及防护林、生态林的营建工作。
第三章森林采伐
第八条农场根据林分因子,科学制定抚育、间伐强度和间隔年限。对于主伐的林分经农场主管领导批准,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
第九条采伐作业要严格按照专业部门的设计和采伐许可证的要求完成采伐任务。不准超限额采伐,对不符合作业要求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条凡主伐作业的林地,应在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第四章林业管护
第十一条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辖区内的林地管护负第一位责任,纳入到年度政绩考核指标范围。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林分状况,地理环境组建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要积极发动群众护林,护林责任要层层落实到个人。
第十三条护林人员要尽职尽责地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协助单位领导和业务部门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盗伐滥伐林木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现象的查处工作。
第十四条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野外用火,林地附近农田烧荒时,必须征得农场防火指挥部批准,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发现火情、火险,有关部门应立即组织职工群众进行扑救。
第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毁林伐木,禁止在幼林地内砍柴放牧。
第五章林业作业验收
第十六条施工作业检查验收,原则上在每项造林施工作业完成后都要进行,检查验收内容按照《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造林技术规程》(DB23/T507—1999)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幼林检查验收是对新造幼林经过一个完整生长季后所进行的成活率调查。凡成活率在41—84%之间的小班必须进行补植。
第十八条营林生产包括采种、育苗、造林、抚育、间伐等项作业的检查验收,以批准的营林作业设计及由此而制定的营林作业计划或合同为依据。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各种林业档案,为林业生产、经营管理、技术交流和科学研究等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科学依据。
第六章奖罚办法
第二十条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林地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将依据《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活立木扒皮的处以每株50—100元罚款。导致树木死亡的处以成年立木木材价值3—5倍罚金。
第二十三条防火期内未经防火指挥部同意,违反规定用火的,处以50—200元罚款。用火引起火灾,烧毁林木造成损失价值1000元以下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并处以3—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植树造林或退耕还林任务,以及经验收不合格者,处以相当于未完成或不合格面积作业费用2—5倍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对单位负责人,护林人员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林木丢失,毁林现象发生的,除追究其行政责任外,从重处罚。
第二十六条阻挠护林人员执行公务,殴打和谩 ……此处隐藏3387个字……、对外发文、印章管理、机要文件和保密工作。
7、负责本场日常公文处理及建设项目档案和各类文件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本场重要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写、传递和开发利用。
9、负责本场办公场所的秩序、卫生、绿化、生产安全及车辆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本场行政接待、对外联络和外事工作。
农场管理制度 篇7一、农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生产操作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和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和主力操作。
4、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严禁酗酒者进入工作岗位。
5、凡员工违反上述安全生产守则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罚。
二、农场生产过程管理制度
1、严格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
2、配备专职监管员,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3、投入品使用安全规范,采收符合安全间隔期和休养期要求。
4、积极应用物品防治,合理使用生长调节剂型。
5、禁止使用禁限用农(兽)药或其他化学物质。
6、使用的相关药剂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
7、制定应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图,积极参加生产技术培训,自觉接受监管部门检查和消费者监督。
三、农场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1、农业投入品实行专库专储,配置明示标牌。
2、库房防潮、防鼠、防火,物品分类摆放,排列有序,整洁卫生。
3、农业投入品来源清楚,消毒药等药剂“三证”齐全。
4、实行专人专管,规范做好物品出入库登记记录。
四、农场主负责制
农场主统揽全场工作,主要是拟定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有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协调解决农场重大事宜,争取各项扶持政策,开展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农场管理制度 篇8为了增强职工的身心健康,丰富职工的文体娱乐活动,营造一个干净、优美、舒适的文化广场,树立良好企业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不准攀爬、摇晃树木,不准折枝摘花、破坏绿化。
二、不准乱搭乱建,不准乱贴乱画,不准乱堆放杂物。
三、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四、严禁放养禽畜,如有违者,禽畜一经抓到,既不放还,并对违者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五、不准在广场内骑自行车、玩滑轮、滑板以及嬉戏、打闹等。午休时间不准在广场内喧哗。
六、家长要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让小孩破坏各种公共设施以及花草树木。
七、大卡车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以上制度如有违反,对违反者或责任人酌情罚款。单位或个人要严格遵守,互相监督。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农场管理制度 篇91、目的保护农场内环境整洁,保护农场内人员健康、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2、适用范围:农场所有工作人员以及外来来访人员。
3、引用标准:《GAP空制点与符合性标准农场基础》
4、管理规定
(1)农场整体环境卫生管理规程
(2)农场内所有道路、种植作业区要保持干净、整齐、美观,有专人负责卫生清理。
(3)农场内(垃圾及污染物存放处除外)不能有烟头、杂草、塑料薄膜废弃物、农药瓶、化肥编织袋等废弃物
(4)农场内道路路面要保持清洁,路沿、护坡及排水沟要保持整齐划一,有损坏要及时上报整修
(5)基地种植区域内排水沟要保持整洁干净,不得有任何杂物;种植作业区内蔬菜种植要整齐美观,行间及整个作业区要保持干净卫生,不得有杂草枯枝败叶及其他杂物。
(6)农场种植区域内所有灌溉用设施及其他设施要摆放整齐,方便操作,暂时不用的水管等设施要收纳整齐,交回库房,不能在农场内随意堆放。
(7)农场种植区域内有专门的蔬菜枯叶及其他垃圾存放处,并有明显标识。垃圾池(箱)要每日清理,每周进行一到两次消毒处理,
农场管理制度 篇10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家庭农场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家庭农场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家庭农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家庭农场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家庭农场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第三条 财务管理是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
第四条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家庭农场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分析家庭农场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六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第七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家庭农场负责人,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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